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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阳“四个坚持”筑牢坚实的“桥头堡”

转载 2012/10/26 09:08:14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凤凰网 作者:admin 800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人民网讯 凤阳县在依法行政工作中,制度建设坚持“立、改、废”并重;执法活动坚持“责、权、利”统一;行政监督坚持全方位;创建活动坚持高标杆,筑牢坚实的依法行政“桥头堡”。
 
制度建设坚持“立、改、废”并重,推进依法行政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,把握合理性、合法性,体现科学性、民主性,坚持经常性、时效性,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与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文件相抵触。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、公众参与程度。加强对已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,凡国家和省市作出修改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,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;对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相抵触的,对因制定规范性文件不适而强化部门权力和谋求局部利益的,及时修改或依法予以撤销,从根本上维护法制统一,推进依法行政。 
 
执法活动坚持“责、权、利”统一,行政执法运行机制。 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,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。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、履行职责,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,既不能失职不作为,又不能越权乱作为。按照权责明确、行为规范、监督有效、保障有力的要求,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。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执法职责,把本部门、本单位实施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定的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人员,明确执法任务、标准和奖惩规定,形成责、权、利相统一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。 
 
行政监督坚持全方位,拓展监督覆盖。各执法部门在自觉接受人大、政协、司法机关监督的基础上,更加重视接受社会监督、新闻监督、网络监督,主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,逐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,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,认真调查核实,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。
 
创建活动坚持高标杆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、县工业园区、硅工业园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,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政府目标,认真落实,积极争创全省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, 坚强有力的“桥头堡”,不断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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